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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课本] 新老年法草案强调精神关怀常回家看看拟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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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神生活的丰富程度成为老年人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老年法”草案“出炉” 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

子女 “常回家看看”将入法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

据介绍,新修订的老年法在社会保障里拆分出一些内容,单独成立“社会照料”一章。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生活不能北京市中科医院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

“由于现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变化,两个年轻人养四个老人,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确实有些是力不能及,从这种情况来看,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日益需要社会的帮助。老年人生活质量提高,社会照料要逐步专业化。有生活上的照料,比如帮老人理发、洗澡;有家政上的照料,如搞卫生买菜;有一些更需要专业化的,如医疗保健,有些志愿者对老年人开展一些医疗服务;还有一些护理方面的。”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告诉记者。

吴明表示:“单独写一章总体上看就是三北京市中科医院个层面:一个就是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层面,强调社会照料要进家门,养老机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上门为老年人服务。”

“第二个层面以社区养老为依托,自治组织、养老机构要在社区里搞一些社区医疗服务、社区护理、文化活动设施,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要在社区里开展起来。”吴明告诉记者。

“第三个层面是机构养老为补充,养老服务机构在民间的热情还是比较高的。”吴明说。

空巢老人增多 “常回家看看”入草案

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北京市中科医院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吴明表示:“由于老年法属于社会类立法,因此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得很清楚。但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这种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现在法院要立案审理。”至于此类案件,“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多方面决定的,既有司法上的判决,也有行政上的督促,还有调解组织的调解等”。“另外,基层性群众自北京市中科医院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在这方面要发挥作用,主要是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和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要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吴明说。

高龄津贴制度有望全国统一

吴明介绍,国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

修正草案中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提供免费体检等保健服务,提倡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降低享受保健补贴和免费保健服务的年龄。”

发放高龄补贴一直以来是我国“养老困局”中的一部分,全国各地情况不一,很多地方的高龄老年人享受不了相应“补贴”。本次修改老年法,意味着“高龄津贴”将有望全国统一。(据《法制晚报》)

■ 新闻背景

我国目前有1.67亿老年人商务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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